编者按:党员干部同志们,上期“纪法小课堂”为大家普及了《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行为规范清单》中的廉洁纪律部分,本期我们将聚焦《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行为规范清单》中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部分。群众纪律强调以人民为中心,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划出行为红线,防范脱离群众风险。工作纪律则针对缺乏担当、实干不足、形式主义等问题,设定行为规则,确保工作正常开展。这两项纪律共同构成了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行为规范的重要部分,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。
群众纪律
一、正面清单
1.密切联系群众,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;
2.做好群众工作,引领群众听党话、跟党走;
3.虚心向群众学习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;
4.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。
二、负面清单
1.克扣群众财物,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;
2.在管理、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;
3.对涉及群众生产、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,庸懒无为、效率低下;
4.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,损害党群、干群关系;
5.对待群众态度恶劣、简单粗暴;
6.弄虚作假,欺上瞒下,损害群众利益;
7.有其他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;
8.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,能救而不救;
9.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、政务等,侵犯群众知情权。
工作纪律
一、正面清单
1.勇于担当负责,积极主动作为;
2.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;
3.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;
4.构建亲清政商关系;
5.带头遵守宪法法律、支持司法机关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。
二、负面清单
1.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,贯彻执行、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,给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;
2.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,消极回避、推卸责任;
3.在工作中不敢斗争、不愿担当,面对重大矛盾冲突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;
4.热衷于搞舆论造势、浮在表面;
5.在信访工作中,不按照规定受理、办理信访事项;
6.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,导致事态扩大;
7.滥用问责,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;
8.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;
9.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逃出走;
10.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、兼并、破产、产权交易、清产核资、资产评估、资产转让、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;
11.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;
12.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,向有关部门打听案情、打招呼、说情,或者以其他方式对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;
13.泄露、扩散或者打探、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、纪律审查、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;
14.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、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;
15.在考试、录取工作中,有泄露试题、考场舞弊、涂改考卷、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;
16.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(境);
17.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或者人员中的党员,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,或者擅自变更路线;
18.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中的党员,触犯驻在国家、地区的法律、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、地区的宗教习俗;
19.在党的纪律检查、组织、宣传、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。
下期纪律红线提醒为大家带来《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行为规范清单》之生活纪律和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敬请期待,通过深入剖析生活作风和违法犯罪行为,揭示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应遵守的行为准则,敬请关注。
文字来源:中国方正出版社《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行为规范清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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